吴亮律师
在通常情况下,当女方发起离婚诉讼之时,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点的相关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。然而,若被告的居住地点与其常居场所并不相符的话,则应由该常居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此案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所提到的“常居场所”,是指公民自离开其原住所之日起,直至诉讼提起之日止,已经连续居住满一整年的地方,但在此期间内,公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地方应当予以排除在外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通常来说如果女的想提出离婚的话,应该到男方所在地的法院去告他。但是要是男方的老家和现在住的地方不一样,就要找那个男的现住在哪里的法院来审理这个案子了。这样说你可能还不懂啥叫“常住地”,我告诉你,“常住地”就是指那个人自从不在老家开始算起,超过一年都待在某个地方了,不管那是工作地方还是看病住的医院都不算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普通来说,若女方想提诉离婚,要去男方所在地法院。但如果男方常居与户籍地址不符,就得去他最近一年常住地方的法院提交诉讼。不过,住院治疗的地方不算在内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通常来说要是女方想闹离婚的话,她得去老公家那边的法院找麻烦。不过如果老公家和他平时住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,那就得去找那个他常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这事了。常住的地方就是说这个人从离家出走到起诉这段时间里,已经在一个地方住满一年以上了,但是医院这种地方可不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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